延津县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项目登记表
序号 许可项目 许可程序 许可条件 时限 收费标准
(收费依据)
法律依据
(具体到条款)
是否进入行
政服务中心
备注
1 开办乡镇有线广播电视站 报县广播电视局
审核
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0日 免费 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2号《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》第6条第2款  
本站由延津县电子信息中心制作
推荐使用IE6.0 以上版本浏览器,800*600分辨率 浏览本站
版权所有 中共延津县委 延津县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