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津县粮食局行政许可项目登记表
序号 许可项目 许可程序 许可条件 时限 收费标准
(收费依据)
法律依据
(具体到条款)
是否进入行
政服务中心
备注
1 粮食收储企业审批 提交书面申请,并提供资金、仓储设施、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 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第二章第8条 15个工作日 免费 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第二章第9条  
本站由延津县电子信息中心制作
推荐使用IE6.0 以上版本浏览器,800*600分辨率 浏览本站
版权所有 中共延津县委 延津县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