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2 |
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|
施工前上报设计、施工单位资质证,工程图纸及全套资料、城建批准书; |
在本县范围内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防雷装置,需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设计审核合格的方案图纸,方可交付施工; |
20个
工作日 |
1、建筑物6层以下400元/套,6层以上每层增加30元;2、电子信息系统600元/套;3、其它构筑物、易燃易爆场所300元/套;(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豫计收费函[2002]84号)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第31条、中国气象局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第11条、第十二条 |
否 |
收费
项目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