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津县卫生局行政许可项目登记表
序号 许可项目 许可程序 许可条件 时限 收费标准
(收费依据)
法律依据
(具体到条款)
是否进入行
政服务中心
备注
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、验收
许可
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单位和个人 1年 25元/套,豫价费字[96]255号 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 收费项目
2 出生医学证明 准生证、登记、办证 新生儿 一次性 4元/证,财政部国家计委、财综字[1996]28号 《母婴保健法》 收费项目
3 卫生许可证审验(食品卫生许可证)、(公共卫生许可证)、(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) 申请、审查
验收合格
发证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 1年 50元,予综字[1989]第53号 《食品卫生法》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《饮用水管理办法》 收费项目
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符合规定条件和技术标准的医疗保健机构 《母婴保健法》 3年 10元/证,财政部、国家计委、财综字[1996]28号 《母婴保健法》 收费项目
5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、遗传病诊断、产前诊断、实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接生的人员 《母婴保健法》 3年 5元/证,财政部、国家计委、财综字[1996]28号 《母婴保健法》 收费项目
本站由延津县电子信息中心制作
推荐使用IE6.0 以上版本浏览器,800*600分辨率 浏览本站
版权所有 中共延津县委 延津县人民政府